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導讀:
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那么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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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具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方在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