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

導讀:
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方式作了明確規定婚姻法第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法第條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準予離婚的情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協議離婚對雙方對子女對家庭傷害最小。那么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方式作了明確規定婚姻法第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被橐龇ǖ跅l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準予離婚的情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協議離婚對雙方對子女對家庭傷害最小。關于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種形式的離婚更好些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簡稱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
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方式作了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p>
婚姻法第條規定“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婚姻法第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婚姻法第條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準予離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方被宣告失蹤另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協議離婚是最常用最普通的的離婚途徑據不完全統計離婚的當事人有80以上都采取協議離婚的形式。協議離婚對雙方對子女對家庭傷害最小。
優點與缺點
采取協議方式離婚優點是迅速及時成本小不太傷感情。
采取協議方式離婚缺點是離婚協議雖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履行還需訴訟解決。這個缺點有時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在離婚時雙方都要結清帳務將主要義務履行完畢這樣會避免離婚后方耍賴不履行。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1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12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p>
婚姻登記條例第13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是離婚當事人因對是否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撫養如何懲罰過錯方等問題存在爭議而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情形下所采取的離婚方式是種可行的有效的離婚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有近20的離婚案件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
優點與缺點
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優點是處理問題不留后遺癥且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強制履行效力。
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缺點是容易激化雙方的矛盾進步傷害雙方和家庭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