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后的子女

導讀: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那么哺乳期后的子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關于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絕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父母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考慮子女意見。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未成年人除了歸父母方直接撫養外也可以考慮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
如果在離婚時夫妻雙方都拒絕直接撫養子女或者爭搶直接撫養子女根據子女撫養意見第20條的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可以先行裁定暫由方直接撫養以保障離婚訴訟的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