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

導讀:
現如今,婚前同居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潮流趨勢,然而,同居關系不受我國婚姻法保護,特別是同居分手后,牽涉到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一個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糾紛。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歡迎大家閱讀了解。原被告同居期間所生男孩李甲,因未滿兩周歲,處于哺乳期,而且一直跟隨女方生活,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由女方撫養。故判決:非婚生男孩李甲由原告賈某撫養,被告李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2015年的撫養費1177元。以后每年的1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撫養費2824.83元,直至李甲年滿十八周歲止。那么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如今,婚前同居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潮流趨勢,然而,同居關系不受我國婚姻法保護,特別是同居分手后,牽涉到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一個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糾紛。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歡迎大家閱讀了解。原被告同居期間所生男孩李甲,因未滿兩周歲,處于哺乳期,而且一直跟隨女方生活,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由女方撫養。故判決:非婚生男孩李甲由原告賈某撫養,被告李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2015年的撫養費1177元。以后每年的1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撫養費2824.83元,直至李甲年滿十八周歲止。關于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如今,婚前同居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潮流趨勢,然而,同居關系不受我國婚姻法保護,特別是同居分手后,牽涉到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一個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糾紛。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同居分手后,哺乳期的子女撫養費怎么給,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案情簡介】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在一起生活,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原被告同居期間所生男孩李甲,因未滿兩周歲,處于哺乳期,而且一直跟隨女方生活,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由女方撫養。被告李某作為孩子的父親,應當承擔相應的撫養費。撫養費參照2015年河南省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為9416.10元的標準,按30%計算,每年支付撫養費為2824.83元。故判決:非婚生男孩李甲由原告賈某撫養,被告李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2015年的撫養費1177元。以后每年的1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撫養費2824.83元,直至李甲年滿十八周歲止。
【法律解讀】
這是起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我國自2003年實施婚姻登記管理,規定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對于此類案件糾紛,法院應首先向雙方當事人嚴肅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并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民事制裁,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的,應一并予以解決。
結合本案,顯然原被告系非法同居關系,原告賈某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法院應當判決予以解除。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即非婚生男孩李甲的撫養問題,原則上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