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后可否進行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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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的財產被保全后,被申請人可以提供擔保,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請復議??垩海侵溉嗣穹ㄔ簩⑿枰H呢斘镆浦玫揭欢ǖ膱鏊枰钥哿簦乐谷魏螁挝缓蛡€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那么財產保全后可否進行反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申請人的財產被保全后,被申請人可以提供擔保,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請復議。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關于財產保全后可否進行反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財產保全后可否進行反擔保
可以的。被申請人的財產被保全后,被申請人可以提供擔保,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四條保全解除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保全錯誤補救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復議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二、財產保全措施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垩?,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負責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3、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4、法律準許的其他方法包括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等方式。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