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

導讀:
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根據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所謂欺詐是指債權人故意制造虛假事實或歪曲事實,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保證人陷入錯誤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強迫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但無論是哪一種行為,只要是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 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均不承擔保證責任。根據物權法第175條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那么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根據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所謂欺詐是指債權人故意制造虛假事實或歪曲事實,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保證人陷入錯誤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強迫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但無論是哪一種行為,只要是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 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均不承擔保證責任。根據物權法第175條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關于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情況保證人不承擔責任怎么劃分
根據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1)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和債務人非法串通, 共同實施某種行為,以騙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保證人因此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既不承擔保 證責任,也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在受到此種損害的情況下,還有權請求債權人和債務人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