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

導讀:
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存單出質人的追償權屬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以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出質人的追償權因為擔保責任的承擔而發生,屬于新成立的權利,因而應當單獨適用訴訟時效。那么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存單出質人的追償權屬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以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出質人的追償權因為擔保責任的承擔而發生,屬于新成立的權利,因而應當單獨適用訴訟時效。關于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存單出質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
存單出質人的追償權屬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以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四)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