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債權人逾期未申報該怎么處理

導讀:
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不能全額清償,債權人主張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公司申請破產,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對公司現有財產、債權債務等相關事宜進行清算,在清算結束后,用現有財產清償債務。那么公司清算債權人逾期未申報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不能全額清償,債權人主張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公司申請破產,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對公司現有財產、債權債務等相關事宜進行清算,在清算結束后,用現有財產清償債務。關于公司清算債權人逾期未申報該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清算債權人逾期未申報該怎么處理
債權人公司清算時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可以補充申報債權,在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中依法清嘗
《中華人在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中依法清償。公司尚未分配財產不能全額清償,債權人主張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
債權人或者清算組,以公司尚未分配財產和股東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的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破產后誰可優先清償債務
公司破產清算財產的法定清償順序,抵押權人享有特定財產優先受償權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當公司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又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不管是公司還是債權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公司申請破產,要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對公司現有財產、債權債務等相關事宜進行清算,在清算結束后,用現有財產清償債務。
按規定,公司破產清算后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2、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3、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4、普通破產債權。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
1、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因此,公司破產財產在支付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一般公司員工可以優先受償,有剩余財產的,在按順序受償。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如A公司將公司一部小汽車抵押給B,當A公司破產時,B可以優先拍賣、變賣該小汽車受償。也就是說,從這角度而言,公司破產財產最先受償的人,是公司的抵押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