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嗎

導讀:
留置物與質物不同,出質人提供質物作擔保,對質物可能被處分是有準備的;而留置物的所有人一般不愿喪失留置物的所有權。主合同未約定寬限期的,債權人留置財產后,應確定兩個月以上的寬限期,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當事人未預先約定期限,且債權人又未按擔保法規定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履行義務,直接變價處分留置物的,應當對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說,債權人留置財產后,不能立即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那么債權人能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置物與質物不同,出質人提供質物作擔保,對質物可能被處分是有準備的;而留置物的所有人一般不愿喪失留置物的所有權。主合同未約定寬限期的,債權人留置財產后,應確定兩個月以上的寬限期,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當事人未預先約定期限,且債權人又未按擔保法規定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履行義務,直接變價處分留置物的,應當對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說,債權人留置財產后,不能立即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關于債權人能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能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嗎
債權人能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
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后,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上述規定是留置權實現的條件。留置物與質物不同,出質人提供質物作擔保,對質物可能被處分是有準備的;而留置物的所有人一般不愿喪失留置物的所有權。
因此,法律規定留置權人處分留置物,應給債務人留有償還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期限。擔保法確定了不少于兩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可以在主合同中約定,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主合同未約定寬限期的,債權人留置財產后,應確定兩個月以上的寬限期,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當事人未預先約定期限,且債權人又未按擔保法規定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履行義務,直接變價處分留置物的,應當對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說,債權人留置財產后,不能立即將留置物變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