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有哪些

導讀:
有哪些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 民間借貸多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出于信任往往以口頭協議的形式建立借款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對借款事實予以否認,訴到法院后,出借人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出借人不但將來要不回借款,而且還可能被予以民事或行政制裁,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分次償還等情況下無法收回、銷毀的,應當在借條上注明還款數額、日期等,或者讓出借人出具當期還款的收據,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那么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哪些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 民間借貸多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出于信任往往以口頭協議的形式建立借款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對借款事實予以否認,訴到法院后,出借人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出借人不但將來要不回借款,而且還可能被予以民事或行政制裁,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分次償還等情況下無法收回、銷毀的,應當在借條上注明還款數額、日期等,或者讓出借人出具當期還款的收據,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關于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哪些沒有辦法追回的借款
民間借貸多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出于信任往往以口頭協議的形式建立借款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對借款事實予以否認,訴到法院后,出借人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p>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于違法借貸,這種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出借人不但將來要不回借款,而且還可能被予以民事或行政制裁,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借款必須出于自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第10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如何防止民間借貸糾紛
(一)不管關系多么密切的朋友、還是親戚朋友,借款時必須出具借條,寫明雙方的真實姓名,借款數額及具體的還款期限。最好能找個與雙方沒有利害關系(親戚)關系的人作為證人,在借條上簽字見證。這樣在發生糾紛后,出借方就可依據借條通過訴訟途徑索要。
(二)借條一般要借款人親筆書寫并簽字,并蓋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無法書寫等原因不能親筆簽名的,一定要蓋上手印,并找他人見證并以見證人身份簽字或者蓋章加手印,也可以讓借款人在蓋章的同時對雙方的談話內容進行錄音,用以補充佐證,這樣才能萬無一失。
(三)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兩年內及時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兩年。在催要時盡量出具書面的催款資料,并讓借款人在資料上簽字確認,或者采用錄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證據,數額較大時也可選擇公證方式保留證據,這樣享有的債權才不會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
(四)在借款時向他人出具了借條的情況下,還款時一定要及時收回借條,或者讓出借人當面銷毀借條;不能立即收回、銷毀的,必須讓出借人出具收條,寫明還款情況,作為自己已經償還借款的證據,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條(借據)為依據重復索要。分次償還等情況下無法收回、銷毀的,應當在借條上注明還款數額、日期等,或者讓出借人出具當期還款的收據,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此外,借貸雙方還要注意,如果雙方約定的利息都比較高,而且出借人往往是為了獲取比銀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將錢借給他人。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于約定的利率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是無效的,將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對于那些想要靠所謂的“高利貸”而獲利的人來講,應當謹慎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