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借款時怎么審查借款用途

導讀:
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借款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借款合同也無效。因此,出借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將借款用于不法活動時,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那么出借人借款時怎么審查借款用途。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借款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借款合同也無效。因此,出借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將借款用于不法活動時,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關于出借人借款時怎么審查借款用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出借人借款時怎樣審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時應注意審查借款的用途,因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并不是所有的債權都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借款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借款合同也無效。再如,明知對方借款用于賭博、嫖娼、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仍出借,那么非但該債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出借人還有可能被牽連到犯罪當中。
另外,為了維護市場秩序,法律還規(guī)定,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企業(yè)的借貸有下列情形的應屬無效: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職工、社會非法集資的,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fā)放貸款的等等,以避免非金融機構非法集資融資,保護自然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出借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將借款用于不法活動時,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個人借款如何約定利率
1、國家金融機構做為出借方的借款合同,其利率應該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而國家在不同的時期對利率進行宏觀調(diào)控,有時一年中會有幾次調(diào)整。但是,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些金融單位出于不同的考慮或者根據(jù)貸款方貸款的用途及使用的緩急可以與借款方約定高于或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對此,法院不應予以支持,而應該以國家規(guī)定為準。
2、一方為個人的借款稱之為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最高可以支持到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這個4倍是包括本數(shù)在內(nèi)的4倍,不是高于銀行貸款利率4倍。有的人理解法院可以支持到4分利,即年利40%,這在前些年銀行貸款年息10%時是正確的。但近年來,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都大幅度下調(diào),已經(jīng)遠遠不是當年的情況。
三、借款人能改變借款用途嗎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并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貸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是由于貸款人是根據(jù)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從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貸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guī)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jīng)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
如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貸款人應當賠償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
同樣,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款,這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款的,借款人應當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款的,貸款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