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導讀: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如權利人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會判決權利人勝訴,如果義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那么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如權利人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會判決權利人勝訴,如果義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超過訴訟時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1、訴訟時效又被稱為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其公力救濟權歸于消滅的一種時效制度,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如權利人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會判決權利人勝訴,如果義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2、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民法典》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3、訴訟時效抗辯權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于履行。對于權利人而言,債權并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4、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于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范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5、訴訟時效抗辯權對人的效力具有相對性
訴訟時效屆滿后,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后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于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二、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衣服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2、根據我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可劃分為4類:
(1)普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3年;
(2)短期訴訟時效:下列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賠償的;延付或拒絕租金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不是民法規定的,而是由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
(4)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