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可以執行擔保人財產嗎

導讀: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債權人就擔保關系單獨提起訴訟的,支付令自行失效。那么支付令可以執行擔保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債權人就擔保關系單獨提起訴訟的,支付令自行失效。關于支付令可以執行擔保人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支付令可以執行擔保人財產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支付令只能向債務人發出,對其擔保人是沒有拘束力的,自然不能執行擔保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督促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對設有擔保的債務案件主債務人發出的支付令,對擔保人沒有拘束力。債權人就擔保關系單獨提起訴訟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二、發出支付令有哪些條件
1、有權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債權人;
2、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要求債務人履行一定給付義務,確認之訴和變更之訴不適用;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4、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已載明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根據;
5、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6、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7、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并附有債權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