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上寫違約金有效嗎

導讀: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那么欠條上寫違約金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關于欠條上寫違約金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欠條上寫違約金有效嗎
1、有效,只要違約金不過分高于借款額即可。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欠條上見證人有用嗎
1、有用的。
2、民間借貸中的見證人,僅是在場看見的證人,起著證明借貸關系發生于存在的作用,與“在場人”意思近似等同。
3、見證人主要要與“保證人”相區別,保證人就是擔保人,指在保證法律關系中,提供擔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為債務提供擔保,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法律責任。
4、所以要厘清見證人與擔保人的不同,對身份進行明確的標注。
5、在實踐上,自然人以見證人身份在借條上簽字,不承擔擔保責任,但是要以第三人或者證人的身份出庭,以便法庭查清案件事實。
6、綜上,對于既無借款意思、共同還款意思,又無擔保意思,僅在借條合同或者借條上簽字,只能作為證明借款事實的證人,而不能將其認定為民間借貸擔保糾紛的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