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導讀:
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需要注意寫清楚借款的原因、金額、目的以及注明之前借條作廢的字樣。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而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一方無法要回自己的借款,另一方可能要多償還一些錢。那么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需要注意寫清楚借款的原因、金額、目的以及注明之前借條作廢的字樣。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而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一方無法要回自己的借款,另一方可能要多償還一些錢。關于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新出具丟失的欠條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寫清楚借款的原因、金額、目的以及注明之前借條作廢的字樣。
一、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二、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三、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
四、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寫欠條看似簡單,其這里面的學問其實是很大的。因為欠條關系著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在書寫欠條時一定要按照欠條的格式來寫,否則的話很容易對自己或對方的權利造成傷害。而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一方無法要回自己的借款,另一方可能要多償還一些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