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

導讀:
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那么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關于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訴訟時效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民法總則施行后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民法總則施行前,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條民法總則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
第五條本解釋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解釋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審或者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