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抵銷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導讀:
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權債務,均須合法,其中一個債為不法時,不得主張抵銷,按照合同的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權不得抵銷。附條件的抵銷只有條件成就時才能實行。在當事人雙方債權債務互為相等的情況下,抵銷產生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債務的數額大于抵銷額,抵銷不能消滅合同關系,而只是在抵銷范圍內減小債權。債權債務抵銷,一方面免除了當事人雙方實際履行的行為,方便了當事人,節省了履行費用。那么債權債務抵銷應當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權債務,均須合法,其中一個債為不法時,不得主張抵銷,按照合同的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權不得抵銷。附條件的抵銷只有條件成就時才能實行。在當事人雙方債權債務互為相等的情況下,抵銷產生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債務的數額大于抵銷額,抵銷不能消滅合同關系,而只是在抵銷范圍內減小債權。債權債務抵銷,一方面免除了當事人雙方實際履行的行為,方便了當事人,節省了履行費用。關于債權債務抵銷應當具備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債務抵銷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1)必須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發生的基礎在于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只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
(2)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權債務,均須合法,其中一個債為不法時,不得主張抵銷,
(3)按照合同的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權不得抵銷。
當事入主張抵銷的,必須以意思表示為主,該意思表示以口頭或者書面通知對方時發生效力,對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通知到達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附條件的抵銷只有條件成就時才能實行。而條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抵銷在期限尚未到來時也不能實現,抵銷附條件或者附期限,使得抵銷不確定,不符合抵銷制度設立的目的,并有可能損害一方當事人的權利。
在當事人雙方債權債務互為相等的情況下,抵銷產生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債務的數額大于抵銷額,抵銷不能消滅合同關系,而只是在抵銷范圍內減小債權。
債權債務抵銷,一方面免除了當事人雙方實際履行的行為,方便了當事人,節省了履行費用。另一方面,當互負債務的當事人一方財產狀況惡化,不能履行所負債務時,通過抵銷,起到了債的擔保作用;特別是當一方當事人破產時,對方履行交付的財產將作為破產財產,而未收回的債權要在各債權人間平均分配,顯然不利于對方當事人,而通過抵銷,可以便對方當事人的債權迅速獲得滿足。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條【債務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債務約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