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轉為個人債務有什么利弊

導讀: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并不一定跟隨法人的變動而變動,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承擔對外的債權債務。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那么公司債務轉為個人債務有什么利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并不一定跟隨法人的變動而變動,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承擔對外的債權債務。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關于公司債務轉為個人債務有什么利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債務轉為個人債務有什么利弊
個人債務和公司債務是有區別的,如果是公司債務,必須由公司進行償還,但是如果是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公司不用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二、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并不一定跟隨法人的變動而變動,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承擔對外的債權債務。也就是說,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所以不管變不變,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擔責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擔。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存在惡意或者過失,那么,在產生債務的時候,公司在承擔對外債務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擔責任。即公司在承擔完債務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