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

導讀:
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權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東可以用自己的股權為個人債務擔保,以股權出質擔保的,要簽訂質押合同。該辦法在全國范圍內規范了股權出質登記程序和手續,方便了當事人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使得實體法所規定的股權質押現已真正成為可以操作的實用的融資擔保方式。股權出質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公司股權出質給債權人,作為債權的擔保,是股權質押的新的實現方式。那么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權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東可以用自己的股權為個人債務擔保,以股權出質擔保的,要簽訂質押合同。該辦法在全國范圍內規范了股權出質登記程序和手續,方便了當事人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使得實體法所規定的股權質押現已真正成為可以操作的實用的融資擔保方式。股權出質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公司股權出質給債權人,作為債權的擔保,是股權質押的新的實現方式。關于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東能否用股權擔保個人債務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權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東可以用自己的股權為個人債務擔保,以股權出質擔保的,要簽訂質押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權利質權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股權出質等同于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和股權出質是一樣的,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兩者只是叫法不同。
股權出質,一種現已可行的融資擔保方式,作為一種可以進行質押擔保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作了股權可以出質實體法規定;但因股權出質需辦理出質登記,并且質權自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由于沒有全國性的股權出質登記的管理辦法,除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出質外,其他的股權出質可操作性不強或無法操作。
2008年9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發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該辦法自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在全國范圍內規范了股權出質登記程序和手續,方便了當事人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使得實體法所規定的股權質押現已真正成為可以操作的實用的融資擔保方式。
綜上,我們可以了解到股權質押是擔保方式的一種。股權出質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公司股權出質給債權人,作為債權的擔保,是股權質押的新的實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