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

導讀:
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一、支付轉讓型企業在采購時。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一、支付轉讓型企業在采購時。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關于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基本類型有哪些
一、支付轉讓型
企業在采購時。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債權作為貨款支付給銷貨方,銷貨方銷售貨物收到的是應收賬款。但是對方債務人不是購貨方,而是第三方即原來與購貨方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一方。
二、債務重組型
持有債權債務的各方通過協議或者其他途徑協商債權轉讓的行為。與上一種類型不同的是。發生債權債務的交易活動在重組前已經完成,或者債權轉讓時并不同時發生交易行為,進一步說,重組后發生的交易僅僅是執行重組的結果,比如以非貨幣性資產償還債務等。這樣轉讓的會計處理,可以比照《債務重組準則》進行處理。
三、非貨幣型
企業進行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易中。含有部分應收款項,此時。應當計算應收賬款占非貨幣性資產的比例,以便確認是非貨幣性交易還是貨幣性交易。
四、有負債型
轉讓應收賬款時。轉讓方對未來應收賬款的實現與否負有連帶責任的轉讓行為。比如,用應收賬款作抵押而進行的融資,表面上應收賬款轉讓給了貸款方,但是。應收款項到期是否能夠收回,在融資時是不確定的,所以,對于轉讓方而言,是一項或有負債。
這些類型中,第一種類型在會計實務中由于對業務的不同理解和會計處理原則的選用不同。容易產生很多的誤解,下面就具體分析這一類型的會計處理。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第五百四十八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四十九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于同一合同產生。
第五百五十條【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