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

導讀:
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主要有: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合同債權、因可撤銷行為所發(fā)生的合同債權、權利大小不確定的合同權利、作為權利質押標的合同權利。當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讓與已經設定質押的合同債權,最為根本的原因在于設定質押并未轉移合同的權利,合同債權人對設定質押的合同權利仍有一定的處分權。那么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主要有: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合同債權、因可撤銷行為所發(fā)生的合同債權、權利大小不確定的合同權利、作為權利質押標的合同權利。當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讓與已經設定質押的合同債權,最為根本的原因在于設定質押并未轉移合同的權利,合同債權人對設定質押的合同權利仍有一定的處分權。關于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風險比較大時的債權類型有什么
主要有: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合同債權、因可撤銷行為所發(fā)生的合同債權、權利大小不確定的合同權利、作為權利質押標的合同權利。
一、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合同債權
由于訴訟時效完成只喪失勝訴權,合同的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務,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合同實體權利仍然存在,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合同債務,這種履行即發(fā)生法律效力,所以這種債權是一種效力不完全的債權,雖然沒有強制執(zhí)行力,但是還存在著債務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這種合同權利仍然可以成為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
二、因可撤銷行為所發(fā)生的合同債權
對于可撤銷的合同,這類合同效力在撤銷權期間屆滿前處于可撤銷狀態(tài)。如果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合同自然無效,合同權利的轉讓協議也因失去了其轉讓的對象而不可能發(fā)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撤銷權人不知道其具有撤銷權而放棄撤銷權,該債權還是存在實現可能的。
三、權利大小不確定的合同權利
這種合同權利雖然合同債權在轉讓時尚未確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確立的合同權利,因而不影響其價值的存在,當然可以轉讓。
四、作為權利質押標的合同權利
因為如果被擔保的債務人依約履行債務,被質押的債權即可從中解脫出來,成為完全債權,所以被設定質押的債權的讓與,就如同被設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買賣一樣,要由受讓人承受一定風險。當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讓與已經設定質押的合同債權,最為根本的原因在于設定質押并未轉移合同的權利,合同債權人對設定質押的合同權利仍有一定的處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