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抗辯權怎么行使?債權轉讓受讓人的風險

導讀:
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權利讓與后,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后,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那么債權轉讓的抗辯權怎么行使?債權轉讓受讓人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權利讓與后,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后,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關于債權轉讓的抗辯權怎么行使?債權轉讓受讓人的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抗辯權怎么行使債權轉讓受讓人的風險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風險在于:受讓的債權難以實現、受讓債權存在瑕疵、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等。
一、債權轉讓如何行使抗辯權
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由于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其固有的一項權利,并不隨權利的轉讓而消滅,所以,在權利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做為受讓人的新債權人行使該權利。受讓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債務人權利的行使。
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合同撤銷的抗辯權、債權已履行完畢的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權利讓與后,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后,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
二、債權轉讓受讓人的風險
1、受讓的債權難以實現。如受讓人接受了申請法院執行的債權憑證、生效判決書項下的債權,但債務人下落不明而無法實現債權;或者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受讓人取得該債權時就已喪失了勝訴權,導致債權成為“自然債務”而難以實現。
2、《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的,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但由于規定過于簡略,實踐中容易出現以下問題:在法律對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沒有做出規定,讓與合同雙方也沒有約定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時不知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或者怠于履行通知的義務,致使債務人不知向受讓人清償債務,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3、受讓債權存在瑕疵。由于債權讓與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債權原有的瑕疵也隨之轉移于受讓人,債務人接到讓與通知后,對讓與人的一切抗辯,均可對抗受讓人,并且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同時到期的債權的,還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因債權讓與并不要求公示,受讓人就無從知道債權是否已被重復讓與,當債權人就同一債權重復讓與其他人時,受讓人難免會受到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