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

導讀:
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一、從當事人的處分權來分析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合伙債務的性質屬于連帶債務。對于債權人而言,可以要求全體或者部分合伙人清償全部合伙債務;對于債務人而言,除應負擔自己應負擔的份額外,還有義務清償超過自己份額的債務乃至全部債務。合同主體發生了變化,當屬合同義務轉移。那么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一、從當事人的處分權來分析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合伙債務的性質屬于連帶債務。對于債權人而言,可以要求全體或者部分合伙人清償全部合伙債務;對于債務人而言,除應負擔自己應負擔的份額外,還有義務清償超過自己份額的債務乃至全部債務。合同主體發生了變化,當屬合同義務轉移。關于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債務怎樣轉化為個人債務
一、從當事人的處分權來分析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合伙債務的性質屬于連帶債務。對于債權人而言,可以要求全體或者部分合伙人清償全部合伙債務;對于債務人而言,除應負擔自己應負擔的份額外,還有義務清償超過自己份額的債務乃至全部債務。但是,債權人為便于回收購房款,只要求部分合伙人清償債務,免除其他合伙人義務,即放棄法律賦予債權人要求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是債權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自愿處分行為,法律自當允許,這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處分自己民事權利的原則。
二、從合同的義務轉移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