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

導讀:
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依據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債務如何償還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個人承擔,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依據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債務如何償還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個人承擔,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的債款怎么負責
依據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債務如何償還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個人承擔,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離婚財產分割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