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合同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導讀:
動產質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根據中國《擔保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②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③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④質押擔保的范圍;⑤質物移交的時間;⑥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另外,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那么動產質押合同的具體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動產質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根據中國《擔保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②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③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④質押擔保的范圍;⑤質物移交的時間;⑥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另外,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關于動產質押合同的具體內容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動產質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中國《擔保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②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③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④質押擔保的范圍;
⑤質物移交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