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走程序多久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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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借貸走程序多久
民間借貸糾紛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的,期限為6個月;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期限為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進行轉貸、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進行轉貸等情形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