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款合同強制執行需要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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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那么民法典借款合同強制執行需要費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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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借款合同強制執行需要費用嗎
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合同的,需要繳納申請執行的費用,一般是按合同金額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二、申請強制執行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明確判決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經一審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具有執行內容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行政和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中有財產執行內容的案件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然后,明確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
1、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2、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生效之次日起計算。
3、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180日,自起訴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其次,明確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的地點:
1、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最后,明確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于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