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間借貸合同如何解除

導讀: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若訂立了借款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民法典中民間借貸合同如何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若訂立了借款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民法典中民間借貸合同如何解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民間借貸合同如何解除
民間借貸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種,如果約定解除條件的,條件達成后合同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出現法定情形時同,可以單方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民間借貸如何起訴
1、確定管轄
確定管轄就是要確定在哪個法院起訴借款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若訂立了借款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交起訴狀
在確定管轄后,向管轄法院提交起訴狀,主要訴請即是要求被告歸還借款及利息,承擔訴訟費等。并提交證明基本事實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訴請,提交被告的主體資料以便法院通知被告應訴。
3、申請財產保全
在提交起訴狀的同時,若借款金額較大,原告擔心被告趁機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保全被告的財產。但是原告需要提供給法院被告的財產線索,即詳細的房產信息、車輛信息或者貨物信息,供法院查封,同時原告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作擔保,以免錯誤查封給被告造成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