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權的時效是多久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另外,如果這是夫妻債務的,那么現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間另有規定是個人財產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中債權的時效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另外,如果這是夫妻債務的,那么現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間另有規定是個人財產的除外。關于民法典中債權的時效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債權的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的時效是3年,從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借款人失蹤死亡,繼承人要還債嗎
其實借款人到期不還錢玩失蹤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現在可以接著找其繼承人還錢。不過找繼承人還錢的,不能要求其全部還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繼續還。
當然,要是借款人的繼承人自愿承擔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現在是可以接著找其繼承人還錢。
另外,如果這是夫妻債務的,那么現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間另有規定是個人財產的除外。
按規定能夠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