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經辦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導讀:
經辦人是辦理某事的直接責任人,審核人是經辦人的上級,用于審核經辦人的工作,對其確認。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那么收據經辦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辦人是辦理某事的直接責任人,審核人是經辦人的上級,用于審核經辦人的工作,對其確認。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關于收據經辦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收據經辦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收據經辦人簽字需要負的法律責任如下:
1、證明經辦人收了款,收款的具體情況如收據上所寫。
2、經辦人只對單位承擔責任,不對外承擔責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單位有權追償,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經辦人所在單位對于收據,對外承擔法律責任。
經辦人是辦理某事的直接責任人,審核人是經辦人的上級,用于審核經辦人的工作,對其確認。經辦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這都是政府部門業務流程的俗稱,它只是業務流程中的一個階段名稱和辦理人名稱。
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二、收據包括哪些
1、按照來源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收付款通知單、企業購買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開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