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

導讀: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后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相關法律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那么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后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相關法律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關于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
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后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離婚男方要求女孩退還錢和物合理嗎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相關法律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