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

導讀:
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相關知識代位權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債權人代位權是合同法中又一種新確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權利,而對債權人的債權造成危害時,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共同負擔義務,在債務履行前,各債務人承擔的債務份額是不確定的,對某一個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同樣有效。那么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相關知識代位權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債權人代位權是合同法中又一種新確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權利,而對債權人的債權造成危害時,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共同負擔義務,在債務履行前,各債務人承擔的債務份額是不確定的,對某一個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同樣有效。關于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可將無力償還的債務人的債務轉讓給他人嗎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第三人。但是三方當事人之間重新簽訂欠條,也可以是債權人給債務人一個債權轉讓通知書,通知書要寫明債權人、受讓人以及債權的相關信息。
相關知識
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我國合同法規定的代位權,是以傳統的代位權理論為基礎,針對近年來我國嚴重存在的三角債以及債務人逃債廢債現象而確立的新的債的保全制度.代位權的效力及于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
債權人代位權是合同法中又一種新確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權利,而對債權人的債權造成危害時,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連帶債務
多數債務人,是“多數債權人”的對稱,是指多數人之債中對債權人負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義務的一方的兩個以上人的。可分為按份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和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按份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各自按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各個債務人只就自己負擔的債務份額向債權人負履行債務的責任,對某一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不發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