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

導讀:
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一、原已存在債的關系債的變更建立在原來存在的債的關系的基礎上,而由當事人對其部分內容加以改變,作為履行根據。債的變更主要有三種情況:1、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出現時,債發生變更,如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的義務變更為賠償對方損失的義務。那么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一、原已存在債的關系債的變更建立在原來存在的債的關系的基礎上,而由當事人對其部分內容加以改變,作為履行根據。債的變更主要有三種情況:1、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出現時,債發生變更,如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的義務變更為賠償對方損失的義務。關于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的變更主要有什么情況
一、原已存在債的關系
債的變更建立在原來存在的債的關系的基礎上,而由當事人對其部分內容加以改變,作為履行根據。如果原來沒有存在債的關系,而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成立債的關系,則為債的發生而非債的變更。
二、原存的債的關系及變更后的債的關系應為有效
所謂變更后的債的關系應為有效,指債的變更須依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且變更后的債的內容應為有效。
三、須有債的內容的變更
我國法律規定,凡屬合同條款的變更,均可成立債的變更。所謂債的內容變更包括:
1、標的種類的變更,如在買賣合同中變更標的物種類;
2、標的數量的變化;
3、標的物品質,規格的變更;
4、債的性質的變更,如買賣變為租賃,合同之債在一方違約后變更為損害賠償之債;
5、期限的變更;
6、履行地、履行方式的改變;
7、結算方式的改變;
8、所附條件的增加或除去。另外,債的擔保,違約金等的改變也包括在內。
四,債的變更須依當事人協商一致或依法律規定及法院判決。
債的變更主要有三種情況:
1、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出現時,債發生變更,如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的義務變更為賠償對方損失的義務。
2、依法院的裁判而變更,如對于可撤消合同,可請求法院作出為變更合同內容的裁判。
3、由債的雙方當事人成立變更債的協議,這是最常見的變更債的方式,須債的雙方當事人就債的變更達成合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