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

導讀:
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特別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代理變更撫養權訴訟時,是不能實行特別代理的。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正確區別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對于準確地授權以及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律師事務所在與當事人訂立委托代理合同時,除接受一般代理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接受特別授權代理中一項或全項。那么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特別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代理變更撫養權訴訟時,是不能實行特別代理的。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正確區別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對于準確地授權以及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律師事務所在與當事人訂立委托代理合同時,除接受一般代理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接受特別授權代理中一項或全項。關于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變更撫養權能特別代理嗎
特別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代理變更撫養權訴訟時,是不能實行特別代理的。
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托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在訴訟活動中有什么區別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起草代寫訴狀等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
全權代理即特別授權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行使代為和解、上訴等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
分清兩者區別對于恰當地 授權、維護自身權益是很有必要的。對于這兩種權力的選擇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不管哪種授權律師都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業守則、執業紀律等的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是全權代理律師也不會擅自作主,對于重大事項律師都會事前和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認真商議,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律師才會做出決定。
正確區別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對于準確地授權以及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律師事務所在與當事人訂立委托代理合同時,除接受一般代理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接受特別授權代理中一項或全項。在處理授權代理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特別授權代理必須有明確的授權列舉,如果僅僅籠統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寫上“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內容,則法律上只認為系一般授權代理;
2、雖然兩種授權權限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無論哪種授權,律師都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盡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于重大事項,即使是享有特別授權代理的律師也不會擅自作主,他們會在取得當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決定。
3、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在案件進程中,如當事人對聘請的律師不滿意時,可單方面解除聘請合同。如因律師過錯,律師事務所應退回預收的全部律師服務費;非因律師過錯,所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