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

導讀:
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違反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即無效。真實案例:2015年9月5日,貂持呂-布出具的借條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呂-布償還其50萬元及相應利息。呂-布辯稱其沒有向貂-蟬借款,雙方原為情人關系,后當呂-布提出分手時,貂-蟬要求呂-布給其50萬元作為補償,因呂-布無力支付,便為貂-蟬出具借條一張。同時,因托人情、找關系等請托行為形成的債務或者因賭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為所形成的債務,也應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當事人所簽民間借貸合同無效。那么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違反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即無效。真實案例:2015年9月5日,貂持呂-布出具的借條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呂-布償還其50萬元及相應利息。呂-布辯稱其沒有向貂-蟬借款,雙方原為情人關系,后當呂-布提出分手時,貂-蟬要求呂-布給其50萬元作為補償,因呂-布無力支付,便為貂-蟬出具借條一張。同時,因托人情、找關系等請托行為形成的債務或者因賭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為所形成的債務,也應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當事人所簽民間借貸合同無效。關于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有效嗎
違反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戀人分手后持借條討債即無效。
真實案例:
2015年9月5日,貂持呂-布出具的借條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呂-布償還其50萬元及相應利息。借條載明:今向貂-蟬借款50萬元,借款人呂-布簽字。呂-布辯稱其沒有向貂-蟬借款,雙方原為情人關系,后當呂-布提出分手時,貂-蟬要求呂-布給其50萬元作為補償,因呂-布無力支付,便為貂-蟬出具借條一張。證人李某和楊某出庭證實貂-蟬與呂-布系情人關系,貂-蟬也未予否認。
法院審判:
法院認為,貂-蟬主張與呂-布存在借款關系的證據僅是借條,未能提供支付借款的相關憑證,且借條系在雙方不正常兩性關系存續期間形成,故駁回貂-蟬的訴訟請求。
在審查雙方是否存在借貸事實這一要件時,需要結合借貸金額、貸款人支付能力、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交易細節等進行綜合判斷。如果經審查不存在借貸事實,則不能認定雙方的借貸關系,對于因分手而形成的借據屬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認定其無效,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違反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存在因非婚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等有損公序良俗行為所形成的債務等情形的,應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當事人因此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同時,因托人情、找關系等請托行為形成的債務或者因賭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為所形成的債務,也應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當事人所簽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