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

導讀:
借款人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借貸合同往往涉及大量的金額,如何保證借款的安全收回是出借人的主要風險。因此借貸合同的事前風險防范就尤為重要。通常,在審查貸款合同時主要重視如下內容: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為:1、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個人沒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對于營業執照可以在各地的工商局網站可查詢,對于身份證的真實性也是可以通過上網付費查詢。要充分利用好,法院的被執行人信息網。那么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借貸合同往往涉及大量的金額,如何保證借款的安全收回是出借人的主要風險。因此借貸合同的事前風險防范就尤為重要。通常,在審查貸款合同時主要重視如下內容: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為:1、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個人沒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對于營業執照可以在各地的工商局網站可查詢,對于身份證的真實性也是可以通過上網付費查詢。要充分利用好,法院的被執行人信息網。關于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
借貸合同往往涉及大量的金額,如何保證借款的安全收回是出借人的主要風險。因此借貸合同的事前風險防范就尤為重要。通常,在審查貸款合同時主要重視如下內容:
借款人不具有資格的主要表現形式為:
1、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個人沒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2、合同一方雖然提供資格證明,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對于營業執照可以在各地的工商局網站可查詢,對于身份證的真實性也是可以通過上網付費查詢。要充分利用好,法院的被執行人信息網。
3、雖合法成立的公司,但存在企業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根本無償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