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

導讀:
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未約定利息,債權人討要的,債務人只需要償還本金。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并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對于《規定》首次提出的24%到36%年利率區間,這部分主要是借貸雙方自愿約定,約定年利率不能超過36%,超過36%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舉例說,如果約定的年利率是38%,債務人已向債權人全部支付了38%的利息,依據《規定》,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返還2%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尚未支付利息,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保護的年利率最高為24%。那么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未約定利息,債權人討要的,債務人只需要償還本金。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并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對于《規定》首次提出的24%到36%年利率區間,這部分主要是借貸雙方自愿約定,約定年利率不能超過36%,超過36%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舉例說,如果約定的年利率是38%,債務人已向債權人全部支付了38%的利息,依據《規定》,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返還2%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尚未支付利息,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保護的年利率最高為24%。關于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未約定利息還款時債權人討要怎么辦
未約定利息,債權人討要的,債務人只需要償還本金。
我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并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借款利息新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實施。與以往的相關法規相比,《規定》最大的變化在于對民間借貸法定利率的調整。
對于民間借貸利率,《規定》確定了“兩線三區”的原則,分別劃定了年利率24%與36%兩條紅線,形成了受法律保護、雙方自愿履行(法律不強制保護)、不受法律保護三個利率區間。
《規定》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規范民間借貸市場,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與自1991年制定以來一直沿用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相比,《規定》廢止了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四倍的標準,首次準確的給出了年利率24%和36%兩條紅線,這讓民間借貸的法定利率標準更加明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