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

導讀:
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宋某在郭某某借款一年后,多次向郭某某催要借款無果,訴至法院,要求郭某某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并從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至還清借款時止。審理中,宋某對借款本金15萬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但拒絕支付利息,為此雙方對借款合同中關于利率的效力問題產生爭議。本案中雙方約定的2%的利率,未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出借人宋某提出的給付利息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出具人宋某在借款時對收取利息的預期愿望也是真實、確定的。那么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宋某在郭某某借款一年后,多次向郭某某催要借款無果,訴至法院,要求郭某某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并從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至還清借款時止。審理中,宋某對借款本金15萬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但拒絕支付利息,為此雙方對借款合同中關于利率的效力問題產生爭議。本案中雙方約定的2%的利率,未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出借人宋某提出的給付利息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出具人宋某在借款時對收取利息的預期愿望也是真實、確定的。關于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某某向宋某借款15萬元,用于建房。郭某某借款后,向宋某出具借據一郭,借據載明:郭某某借到宋某現金15萬元,并按2%計算利息。由借款人郭某某簽名并寫明借款日期。借據上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和方式等內容。宋某在郭某某借款一年后,多次向郭某某催要借款無果,訴至法院,要求郭某某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并從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至還清借款時止。
民間借貸案件利率約定條款的認定
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案情】
郭某某向宋某借款15萬元,用于建房。郭某某借款后,向宋某出具借據一郭,借據載明:郭某某借到宋某現金15萬元,并按2%計算利息。由借款人郭某某簽名并寫明借款日期。借據上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和方式等內容。宋某在郭某某借款一年后,多次向郭某某催要借款無果,訴至法院,要求郭某某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并從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至還清借款時止。審理中,宋某對借款本金15萬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但拒絕支付利息,為此雙方對借款合同中關于利率的效力問題產生爭議。
【分歧】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存在二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中郭某某與宋某對支付利息的約定不明確,視為不支付利息。理由是,借據上僅寫明按2%的利率計算利息,但利息是按年利率還是按月利率計算不明確,且利息從何時開始計算不明確,即利息是從借款之日起開始計算還是從借款之后的某個時間開始計算不明確,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宋某要求給付利息的請求,于法無據,不應當支持。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的給付,意思表示是真實、確定,客觀存在的,雙方僅僅是在按年利率還是按月利率計算利息的方式上約定不夠完整,但不能因此全面否定當事人給付利息的意思表示。對出借人宋某給付利息的請求,可以參照借款的期限來計算利息,比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月利率計算利息;如果借款時間超過一年的,則按年利率計算利息。本案中雙方約定的2%的利率,未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出借人宋某提出的給付利息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是:
民間借貸產生的基礎是源于當事人的合意,屬于合同行為,根據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實的,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一般應當予以維持,才能夠更好地保護交易關系。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很多人由于受自身文化知識水平、法律知識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借貸行為往往不夠規范,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充分尊重和維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