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

導讀:
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關鍵點在于債務人死亡后,該債務人的繼承人如何清償債務人的債務。此類情況應首先確定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根據該條規定,我國對債務繼承實行限定繼承原則,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不承擔該債務;如果繼承人未放棄繼承,在實際繼承財產內清償;如果在繼承人繼承前對遺產清算,以遺產清償債務,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不用償還,不存在強制性“父債子還”的情況。那么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關鍵點在于債務人死亡后,該債務人的繼承人如何清償債務人的債務。此類情況應首先確定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根據該條規定,我國對債務繼承實行限定繼承原則,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不承擔該債務;如果繼承人未放棄繼承,在實際繼承財產內清償;如果在繼承人繼承前對遺產清算,以遺產清償債務,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不用償還,不存在強制性“父債子還”的情況。關于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如何實現債權
關鍵點在于債務人死亡后,該債務人的繼承人如何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此類情況應首先確定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承擔還款責任。
另外,《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我國對債務繼承實行限定繼承原則,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不承擔該債務;如果繼承人未放棄繼承,在實際繼承財產內清償;如果在繼承人繼承前對遺產清算,以遺產清償債務,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不用償還,不存在強制性“父債子還”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