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

導讀:
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首先兩者的懲罰不同,民間借貸的懲罰是最高刑為10年,而非法集資的處罰最高刑是死刑。2010年最高法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機關從中國經濟實踐中,歸納出更現實的執法標準。同時,《解釋》還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集資。在“四個條件”基礎上,最高法還列舉了10種具體的非法集資形式,可以分為三大類。我國刑法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那么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首先兩者的懲罰不同,民間借貸的懲罰是最高刑為10年,而非法集資的處罰最高刑是死刑。2010年最高法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機關從中國經濟實踐中,歸納出更現實的執法標準。同時,《解釋》還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集資。在“四個條件”基礎上,最高法還列舉了10種具體的非法集資形式,可以分為三大類。我國刑法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關于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集資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有哪些
首先兩者的懲罰不同,民間借貸的懲罰是最高刑為10年,而非法集資的處罰最高刑是死刑。兩者行為發誓也不同,前者是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而后者是屬于借款有義務償還的。
2010年最高法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機關從中國經濟實踐中,歸納出更現實的執法標準。
非法集資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個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單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時,《解釋》還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集資。
在“四個條件”基礎上,最高法還列舉了10種具體的非法集資形式,可以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假直接投資項目。比如,在房產界中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以代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例如,之前,營口東華集團以發展養殖螞蟻為名,承諾高額回報,非法集資近30億元。
第二類是假間接投資。比如,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第三類,就是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所以,民間借貸古已有之,向親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間借貸,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金融活動,不需要央行的批準,也就沒“非法集資”一說。但是,一旦通過現代媒體廣而告之,個人吸收存款的對象超過30人以上,就可視為非法吸收存款。我國刑法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區別在于,后者不僅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潛逃、個人揮霍)集資款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