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案例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案例所謂優勢證據證明標準,就是說若雙方當事人所列舉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案件事實,但是當其中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具有優勢,能夠達到“合理相信的程度”,符合最低的證明標準,即其舉出的證據使法官確信,成立的可能性大于不成立的可能性情況下,法官就可以認定其主張成立。謝-強無奈,將張*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22500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賢接手此案,斡旋調解。被告張*軍對原告謝-強付款的事實予以確認,但提出該款項為其他用途,是謝-強返還張*軍的借款,而不是張*軍向謝-強的借款。那么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案例所謂優勢證據證明標準,就是說若雙方當事人所列舉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案件事實,但是當其中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具有優勢,能夠達到“合理相信的程度”,符合最低的證明標準,即其舉出的證據使法官確信,成立的可能性大于不成立的可能性情況下,法官就可以認定其主張成立。謝-強無奈,將張*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22500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賢接手此案,斡旋調解。被告張*軍對原告謝-強付款的事實予以確認,但提出該款項為其他用途,是謝-強返還張*軍的借款,而不是張*軍向謝-強的借款。關于民間借貸糾紛案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軍因生意上需要資金周轉,向謝-強借款,謝-強向張*軍工商銀行的私人賬戶存入現金25萬元,張*軍承諾3個月后還款,月利息3%。3個月后,謝-強找張*軍要求還款,張*軍以種種理由推脫,甚至避而不見。謝-強無奈,將張*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22500元。但是,在法庭上張*軍說:“我沒有向謝-強借款。”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賢接手此案,斡旋調解。
民間借貸糾紛案例
所謂優勢證據證明標準,就是說若雙方當事人所列舉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案件事實,但是當其中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具有優勢,能夠達到“合理相信的程度”,符合最低的證明標準,即其舉出的證據使法官確信,成立的可能性大于不成立的可能性情況下,法官就可以認定其主張成立。
張*軍因生意上需要資金周轉,向謝-強借款,謝-強向張*軍工商銀行的私人賬戶存入現金25萬元,張*軍承諾3個月后還款,月利息3%。3個月后,謝-強找張*軍要求還款,張*軍以種種理由推脫,甚至避而不見。謝-強無奈,將張*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22500元。但是,在法庭上張*軍說:“我沒有向謝-強借款。”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賢接手此案,斡旋調解。
借款還款疑團重重
因為日常生活中確實經常存在借貸雙方口頭約定后,出借方即向借款方支付借款的情況。
謝-強說錢借給了對方;張*軍卻說他沒有向對方借錢,這筆款項是對方的還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這中間究竟隱藏什么秘密呢?經過庭審,法院查明了如下事實:雙方確認,原告謝-強于2008年4月10日向被告張*軍支付了25萬元。被告張*軍對原告謝-強付款的事實予以確認,但提出該款項為其他用途,是謝-強返還張*軍的借款,而不是張*軍向謝-強的借款。
這兩人葫蘆里到底賣的什么藥?究竟是誰向誰借錢呢?這筆爭議的款項是借款還是還款?本案會不會涉及訴訟詐騙呢?經過庭審,一審法院采用民事訴訟的優勢證據證明標準,認定謝-強向張*軍支付了25萬元。
所謂優勢證據證明標準,就是說若雙方當事人所列舉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案件事實,但是當其中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力具有優勢,能夠達到“合理相信的程度”,符合最低的證明標準,即其舉出的證據使法官確信,成立的可能性大于不成立的可能性情況下,法官就可以認定其主張成立。
本案中,謝-強為證明其主張,向法院提交了銀行轉賬記錄,而張*軍雖然辯稱,謝-強支付的款項是其他用途,是還款,但張*軍除自己陳述外,并未向法庭出示其他證據。顯然對本案事實而言,謝-強的證據更具有證明力。因此,一審法院認定謝-強的主張成立。張*軍向謝-強借款25萬元,他應償還借款。
謝-強要求張*軍按月利息3%支付借款利息,并提出了談話錄音作為證據。但謝-強提供的錄音證據含混不清,無法辨認其中的談話內容,不能證明雙方曾對借款利息有過約定,因此謝-強要求“被告張*軍按每月3%的標準向其支付借款利息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法院又指出,謝-強可以從現在開始要求張*軍支付以后的借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舉證不能否認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