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拒不返還如何強制執行

導讀: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若該養子女仍贍養其生父母,則屬于盡道德義務,對于因此而支出的費用,養子女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那么不當得利拒不返還如何強制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若該養子女仍贍養其生父母,則屬于盡道德義務,對于因此而支出的費用,養子女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關于不當得利拒不返還如何強制執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當得利拒不返還如何強制執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當得利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書的,權利人可以在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什么時候會執行,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不當得利返還排除情形
1、履行道德義務而給付。例如,養子女對其生父母的法定贍養義務因收養而被解除,不再負擔。若該養子女仍贍養其生父母,則屬于盡道德義務,對于因此而支出的費用,養子女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2、為履行未到期債務而交付財產。債務未到清償期本無清償的義務,但若債務人主動提前清償而受領時,即使債務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債權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債權人得到利益也不返還。
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交付財產。一方明知自己沒有交付義務而向他人交付財產的,對方接受該財產不予返還。
4、因不法行為交付的財產。不法原因既包括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包括違反公序良俗。因不法行為而給付財產的情形下,對方不能取得該財產,該財產應當收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