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什么意思

導讀:
不當得利什么意思《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廢止,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那么不當得利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什么意思《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廢止,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關于不當得利什么意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什么意思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廢止,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不當得利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只有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它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轄地的確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