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

導讀:
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一、標題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被申請人為債務人,應寫明其基本情況。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那么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一、標題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北簧暾埲藶閭鶆杖?,應寫明其基本情況。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關于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申報書首部寫作有哪些要點
一、標題
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p>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寫明企業法人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不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分別寫明各自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債權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被申請人為債務人,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三、請求事項
債務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申請人破產還債”;債權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第四十七條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