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駕照是如何申領,使用規定是什么

導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規章,自2004年5月實施以來,在規范機動車駕駛證管理,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新駕照申領和使用規定利民之處在于:1、平等·讓更多殘疾人安全、合法駕車出行;2、嚴格·劍指酒駕、占應急車道等危險行為;3、責任·駕駛人自主申報自覺履行義務。那么新駕照是如何申領,使用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規章,自2004年5月實施以來,在規范機動車駕駛證管理,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新駕照申領和使用規定利民之處在于:1、平等·讓更多殘疾人安全、合法駕車出行;2、嚴格·劍指酒駕、占應急車道等危險行為;3、責任·駕駛人自主申報自覺履行義務。關于新駕照是如何申領,使用規定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駕照如何申領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須有本人和代理人親筆簽字);
2、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超齡換證、期滿換證,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院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4、原機動車駕駛證(補證業務不需提交);
5、白色背景免冠彩色正面一寸相片4張;
6、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只要準備好上面的證件就能很容易的獲得新的駕駛證了。
二、駕照使用規定是什么
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9年12月7日發布,將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規章,自2004年5月實施以來,在規范機動車駕駛證管理,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改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第二次修改,通過修改進一步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機動化進程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改變,進一步放寬殘疾人駕駛汽車的身體條件、支持保障殘疾人駕駛汽車出行,進一步簡化辦理駕駛證業務程序、方便群眾,進一步完善駕駛證管理制度,在源頭管理上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以滿足群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新駕照申領和使用規定利民之處在于:
1、平等•讓更多殘疾人安全、合法駕車出行;2、嚴格•劍指酒駕、占應急車道等危險行為;3、責任•駕駛人自主申報自覺履行義務。
相關法律條文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二章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
第一節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準予駕駛的車型順序依次分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第十條機動車駕駛證記載和簽注以下內容:
(一)機動車駕駛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址、身份證明號碼(機動車駕駛證號碼)、照片;
(二)車輛管理所簽注內容: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代號、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發機關印章、檔案編號。
第十一條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
第十條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
第二節申請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二)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7、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十五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
第十七條持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符合本規定的申請條件,可以申請對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節申請、考試和發證
第十八條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二)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
(三)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五)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第十九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第二十條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除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提交第十八條規定的證明外,還應當提交所持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一條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于復員、轉業、退伍的人員,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二)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二條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三)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于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第二十三條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于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第二十四條車輛管理所對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在申請人預約考試三十日內安排考試。
第二十五條考試科目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后一科目的考試。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三日內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駕駛技能準考證明的有效期為二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三、申請換領新駕駛證程序
1.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到轄區車管部門領取或下載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駕駛證有效期滿和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還需填寫《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3.到各換證點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
4.各換證點審核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1).審核該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
(2).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4).《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有效期滿和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
5.對符合規定條件,且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各換證點受理崗開具《交費通知單》,通知其照相,換取新證。
6.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其駕駛證,通知其參加學習、考試。學習、考試合格后,機動車駕駛人到原扣留駕駛證窗口辦理換證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