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責任認定什么時候出來

導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撞車責任認定什么時候出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撞車責任認定什么時候出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撞車責任認定什么時候出來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具有哪些內容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包括當事人的詳細個人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駕照等),車輛的信息(行駛證、交強險保單),交通環境的信息(天氣陰晴、路面狀況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當事人、證人等對發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實,包括時間、地點等。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證據包括現場勘查(照片、繪制示意圖、搜集的物證等),當事人及車輛的檢查、檢驗及鑒定結論(當事人受傷狀況、駕駛員飲酒狀況等)、證人證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內在根源的分析、判斷。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當事人具有哪些違章現象(即有哪些違反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對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