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中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素有什么

導讀:
從主體要件看:水上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而船上工作人員均應超過16周歲的法定年齡。那么水上交通事故中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素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主體要件看:水上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而船上工作人員均應超過16周歲的法定年齡。關于水上交通事故中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素有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主體要件看:水上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而船上工作人員均應超過16周歲的法定年齡。水上交通運輸活動中,主要是指從事水上交通運輸的駕駛人員、水上交通運輸的操縱人員和水上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
從主觀方面看:水上交通肇事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
從客體要件看:水上交通肇事罪侵犯的是水上交通運輸的正常秩序和交通運輸安全。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
從客觀要件看:水上交通肇事罪表現為在水上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國家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維護、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