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處理程序

導讀: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一般情況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承擔民事責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處理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一般情況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承擔民事責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關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處理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處理程序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準備,你能準備多少就多少: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鑒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鑒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二、交通肇事罪
1、交通肇事罪釋義:指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章制度,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情況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承擔民事責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