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客觀方面應把握哪三個方面

導讀:
基于立法目的,筆者認為就此可作擴大解釋:其一,違規性的內容不能僅限于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規定。對于事故的重大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必須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結果條件。所謂重大交通事故是指發生撞車、翻車、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若危害后果沒有達到如此“重大”程度的便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客觀方面應把握哪三個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于立法目的,筆者認為就此可作擴大解釋:其一,違規性的內容不能僅限于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規定。對于事故的重大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必須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結果條件。所謂重大交通事故是指發生撞車、翻車、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若危害后果沒有達到如此“重大”程度的便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關于交通肇事罪客觀方面應把握哪三個方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客觀行為的違規性
即行為人必須實施了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構成該罪在客觀方面的前提條件。行為的違規性就在于行為人違反了旨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各種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的規定?;诹⒎康模P者認為就此可作擴大解釋:其一,違規性的內容不能僅限于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規定。因為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規中,有的規定是保證交通運輸正常秩序的,往往具有經營性的內容:“有的規定的是交通運輸管理的財會制度,有的規定的是交通運輸部門的職責分工、人事制度等等,這些規定可能多少都與交通運輸的安全有著某種聯系,但它們都不屬于交通肇事罪違反的管理法規?!盵2]所以行為的違規內容應是包括運輸管理在內的所有與交通安全有關的交通管理規定;其二,法條中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范圍是指為保障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而制定的各種法律、法規,甚至是規章條例,所以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應作廣義理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內河避撞條例》等。因此,“如果行為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即不具有行為的違規性,而是由其他過錯行為引起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的重大交通事故,就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罪;同時,如果行為違反了航空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飛行事故或者鐵路職工違反鐵路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鐵路運營事故,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分別認定為重大飛行事故罪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而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罪”[3].
二、危害后果的嚴重性
即違規性的行為必須導致了重大事故的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具有事故的重大性,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實質性條件,也是區分交通肇事行為罪與非罪的關鍵。對于事故的重大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必須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結果條件。所謂重大交通事故是指發生撞車、翻車、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督忉尅穂4]第2條第1款就本罪構成要件的重大事故作出了詳細規定,即:(一)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若危害后果沒有達到如此“重大”程度的便不構成交通肇事罪。[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