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的時候沒有要精神損失費,其后可以再起訴要回嗎

導讀:
丁換生表示,除了肇事司機、車主這些顯而易見的被告之外,在道路上違法設置障礙物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在道路上違章停車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等都可以作為起訴對象,被告方越多,對賠償款的最終落實也越有利。任何一名被告的確定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法院在立案時就會作出初步審查。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計算,當事人對實際價值有爭議的,由當事人委托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財產損失評估;(六)確定賠償方式。對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調解的時候沒有要精神損失費,其后可以再起訴要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丁換生表示,除了肇事司機、車主這些顯而易見的被告之外,在道路上違法設置障礙物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在道路上違章停車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等都可以作為起訴對象,被告方越多,對賠償款的最終落實也越有利。任何一名被告的確定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法院在立案時就會作出初步審查。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計算,當事人對實際價值有爭議的,由當事人委托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財產損失評估;(六)確定賠償方式。對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關于交通事故調解的時候沒有要精神損失費,其后可以再起訴要回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后是否可以再起訴
1、交通事故調解后,已經實際履行的,不得再要求賠償。除非能夠證明調解協議不是自愿簽訂的。
2、交通事故調解后,沒有實際履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賠償協議。
起訴時應該告誰
作為事故中的受害方,如果選擇訴訟索賠,那么起訴對象就成了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丁換生表示,除了肇事司機、車主這些顯而易見的被告之外,在道路上違法設置障礙物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在道路上違章停車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等都可以作為起訴對象,被告方越多,對賠償款的最終落實也越有利。
確定被告應該以誰對該事故的發生有過錯,依據過錯原則來確定,在2010年7月1日即將正式實施的《侵權責任法》中對此作了規定。任何一名被告的確定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法院在立案時就會作出初步審查。
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二)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分析當事人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客觀事實,對其進行教育;
(四)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五)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劃分各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計算,當事人對實際價值有爭議的,由當事人委托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財產損失評估;
(六)確定賠償方式。




